顶风作案!4人被抓获!

自3月1日禁渔期以来

杭州公安深入推进“生态警务”工作

在开展禁捕宣传的同时

持续对辖区重点水域开展巡查

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的

严打高压态势

近日

富阳公安灵桥派出所破获一起

非法捕捞水产品(电鱼)案

抓获4名涉案嫌疑人

是我区富春江流域实施禁渔期以来

查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案件

日前

灵桥派出所接食药环知森大队线索传递

有人在禁渔期间对相关规定视若罔闻

在富春江水域电鱼

接到线索后

灵桥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

民警一方面对野钓人员开展走访调查

另一方面对重点水域进行全天候监控

分析研判嫌疑对象活动轨迹

经过连续多日的缜密侦查

锁定了该犯罪团伙的行动规律和人员组成

6月22日凌晨

灵桥派出所在食药环知森大队牵头下

会同大源派出所开展统一收网行动

将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现场查获作案面包车、电鱼工具若干

各类野生江鱼百余斤

经审讯了解

自去年12月以来

王某伙同蒋某等多人

多次在富春江水域

以电击的方式实施非法捕捞

并将捕获的鱼类在流动摊位进行售卖

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禁渔区域示意图

警方温馨提示

请大家严格遵守禁渔期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莫让渔网越红线

勿因侥幸触法网

你我携手同行

共护碧海蓝天

综合 | 富阳公安 杭州公安

来源:杭州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