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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千人围殴城管,为何打不醒城管暴力执法?王法何在

卑鄙,恶劣,又爆出一起城管打人事件,这次城管在老人已经离开的情况下,先抢夺老人财物,再把老人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摔在地上,不顾群众的阻拦,然后关上车门扬长而去,这一摔估计老人要伤筋动骨了。

王法何在,这样的执法,寒心的不光是被执法人,连旁观的老百姓都看不下去了,仅有的一点公信力都快被他们败光了,一次次的执法犯法为什么却无法得到有效监管。

这样发展下去,不免让我想起2014年苍南县城管打人与被打事件,起因是农村的一位老人挑着红薯进城售卖,当城管在对摆摊老人收缴工具的时候,有一群众拍照,被城管发现,双方发生口角未果,5名城管把拍照男子打的口吐鲜血,倒地不起。

男子在送医的过程中被传伤重不治死亡,消息传来,然后引起骚乱,最后现场几千愤怒的群众把5名城管暴打了一顿,造成2人昏迷3人重伤,甚至把过来抢救的救护车都掀翻了,维护秩序的警车也砸了,在这起事件中,3名城管和10多名群众最后被判了刑,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很大。

现在城管和群众的对立已经越来越严重,文明执法的踪影已经看不到了,几乎都是简单粗暴的驱、赶、抢、夺和最后罚款了事,这样的执法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更谈不上素质,是个人都能做到。

现在执法现场表面上看似城管没有危险,但实际上已经埋下了很大隐患,特别是在农村乡镇执法时,如果像这样抢夺式执法,极易升级矛盾。

农村都是家族式或亲友抱团经营,他们非常团结,有很好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一旦受到暴力执法就会反抗,人多如果受到煽动就会发生群体性的暴力冲突,苍南县的执法就是一个例子。

所以需要建立一套文明执法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执法,不能让暴力执法成为惯用手法,更不能让抢夺罚款变相利益输送成为敛财手段。

现实中我们往往看到,城管执法车一到,下车后一句话不多说,该抢的抢,该夺的夺,摆摊商贩作鸟兽散,狼狈且无助,美其名曰收缴违法摆摊工具。

其实我们现在的群众商户素质已经非常高了,老百姓大多都是讲道理的人,如果城管对商户乱摆乱放能做到第一次劝导,第二警告,第三次开单罚款甚至没收,我想大家都能接受和遵守。

就拿苍南县城管打与被打来说,如果城管说:“老人家,这里按规定不准摆摊,我帮你找个地方可好。”然后挑着老人的红薯去市场里帮找个摊位,如果市场已摆满就适当放宽摆摊点,如果有摊霸一人霸占几个甚至十几个摊位的,造成别人无摊可摆,就应该严厉打击。为什么这样的报道基本没有呢?究其原因应该很少有城管这样去做。

我想如果当时是这样的剧本,就是新时期另一个雷锋版本了,这样的城管又有谁不喜欢呢!要知道一个老人从乡下把红薯挑来卖是非常辛苦的,他可能搞不清市场规矩,但也绝不是故意而为,这时是需要得到城管的帮助而不是打击。

当短期内大量的事例指向同一个问题的时候,就值得我们去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事情,我们分析城管的执法行为和动机,至少可以得出下面两点结论。

一、是城管懒政的思想造成的结果,不愿意去做思想工作,工作中怕苦怕难怕付出,简单粗暴可容易多了,看不起小商小贩,不愿意与他们打交道,认为低人一等。

二、是少部分城管的腐政行为,故意这样做的,不排除中间有利益输送,缴获的东西如果不需要交公就被分掉了,更怕的是故意把摊贩从一条街赶到另一条街,从中收取部分摊贩好处费。

以上可能是城管不愿改变暴力执法的原因。

城市管理是一个大学问,不是简单粗暴的施政就可以管理好的,无论是打与被打,造成的伤害都是很大的,每暴力执法一次,向社会输出的仇恨就多一点,社会的稳定性就差一点,就怕日积月累对国家造成大的伤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倡文明执法刻不容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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