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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共享单车碰瓷20余次被判刑

原标题:男子利用共享单车碰瓷20余次被判刑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周某因通过“碰瓷”制造交通事故骗取理赔金涉嫌诈骗罪被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退赔诈骗款57058.4元。周某将共享单车作为作案工具,先后骗取20余名司机57000余元。

据聊城公安,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短短四个多月的时间,聊城市区先后发生多起此类交通事故,事故受害人均集中在周某一人身上。周某有多年驾驶大货车的经验,熟知《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机动车转弯或倒车时若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由机动车全责的相关规定。他每次作案都是在路边扫辆共享单车,专门挑选右转弯的机动车下手,伺机骑车擦碰,造成机动车因转向碰撞单车的假象。为骗取钱款,周某还多次通过P图伪造门诊病历及放射检查报告等证据。

警方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碰瓷”,虚构发生交通事故,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骗取对方的赔偿,符合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来源:国是直通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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