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
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3月5日至5月6日
为我县森林防火区禁火期
期间
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
违者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
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3月26日上午
惠来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在日常森林防火巡逻中
发现前詹镇华林村某山地有山火发生
执勤民警立即上报情况
并协同县森防办、县应急管理局
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镇村干部及护林员
参与现场扑救工作
待山火扑灭后
立即开展火灾调查工作
经现场勘查及分析研判
迅速锁定前詹镇村民詹某某有作案嫌疑
办案民警立即对詹某某依法传唤
经审讯
詹某某供述其于
3月26日上午前往失火林地作业
在野外非法使用明火吸烟后
随意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
不慎点燃了旁边的杂树堆
因天气干燥
加之火苗随风飘散
致引起火灾
▲指认现场
詹某某对在野外非法使用明火
致引发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惠来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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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清明将至
森林防火更加不能懈怠
火苗虽小
也会酿成大祸
一旦触及法律,还会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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