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2人被批捕!网红博主烹食噬人鲨,最新后续

此前,网红博主“提子”拍摄

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引发关注

有科普博主反映

视频中的鲨鱼

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

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此前报道:

网红用濒危大白鲨做美食?警方认定了

“提子”短视频账号截图,目前该视频已经删除

目前,此事又有了最新进展。经查,该“大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2022年9月5日,经该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2022年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金某某(女)手中。

2022年7月12日,金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了鲨鱼的相关视频,引起了当地警方重视,但该大白鲨已成了某些人口中的“美食”,仅剩残余骨头。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对送检的鲨鱼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此组织样本为噬人鲨,俗称大白鲨,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据了解,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闽南日报、红星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叶璐

一审:郑媛;二审:章琦;三审:熊丽

终审:金波

👇 大家都在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