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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惨了吧!四川一男子157万买到凶宅耽误终身大事,中介收了近5万的服务费

原标题:太惨了吧!四川一男子157万买到凶宅耽误终身大事,中介收了近5万的服务费

太惨了吧!四川一男子157万买到凶宅耽误终身大事,中介收了近5万服务费却未告知房子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找房东退房被拉黑。

该男子向某原本计划今年与女友结婚,准备购置房子,于是通过链家中介机构,看中了在成都锦江区三圣乡蓝润V客东都一期的一套二手房。

当时,他觉得这里离地铁口近、房子采光也还不错。但是价格超出他的预算,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买下来。

经链家中介约了房东,反复谈判,他最后以157万余元的价格签下这套房子,向某还向链家支付了47299元钱中介服务费,除此之外,他还支付了链家2000元的贷款服务费。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向某说,他是90后,工作时间还不长,只能选择按揭。他是按30年还款期限,向银行贷了105万。为了购买这套房子,父母把养老钱全部取给他,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部分,才凑够50余万的首付。

2021年5月25日,向某拿到新的产权证。当他欢欢喜喜的准备入住新房时,却得知其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向某开始向更多邻居求证,经多位邻居介绍,2020年1月,该房屋发生过幼童坠楼身亡事件。

向某女朋友知道后,拒绝去新房住,向某就感觉天都塌了,房子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就意味着这是一座凶宅。

而向某打电话去跟原房东确认,原房东却说:你们又没有问,我已经这么悲痛了失去了孩子丈夫也离婚了,难道我天天挂在嘴边?

向某想协商退房却被原房东拉黑,中介机构也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

真是太可恶了!当初的交易合同内明确写了: 《房屋买卖合同》第5条载明:甲方确认该房屋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持有期间“曾经发生”、“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两个选项。合同中选定的是“未曾发生过”。

这不就是涉嫌故意隐瞒欺诈消费者吗?你作为中介机构可能不知道吗?而且这是违约!合同中中介机构写的是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这与事实相违背,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再因为该中介机构涉嫌故意隐瞒欺骗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应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太膈应人了!而且向某耗费巨大的资金,还准备用这个房子作为婚房,现在这个房子是凶宅,女朋友都不敢来。

真是黑心!故意向客户隐瞒真实情况,还收取高额佣金,这简直就是违背职业道德,违背了链家18大服务中“房屋筛查,最高原价回购”的承诺。

支持维权!中国人对于凶宅向来都是敬而远之,更何必说向某以二手房的价格买了个凶宅作为婚房!

太欺负人了!为了赚取佣金就故意隐瞒欺诈消费者,真是无良的黑心商家!

总之,各位在签订重大合同时一定要仔细仔细在仔细,大家做事一定要谨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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